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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門計畫

小龍門計畫

主旨   小龍門計畫
聯絡人/分機   蔡浟錡 06-2757575 分機50921
辦理時間   約每年5-6月受理申請 (請詳見當年最新消息公告)
內容說明  為研究能量長期發展及高階科研人力培植,補助本校優秀人才赴本校重點國際合作伙伴學校研究機構、實驗室研習與交流關鍵性科技與人文社會研究項目,特定本補助。
 一、申請資格(以下任一)
  1.  1. 本校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曾參與國際合作計畫(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或發表國際合著論文者(第一/通訊作者)。
  2.  2. 本校任職五年內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
二、國外世界級公私立研究機構(以下任一)
  1. 1. 申請當年度國科會公告「推薦之國外研習機構」。
  2. 2. 本校任職五年內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得申請與五年內國外原畢業或任職學校或研究機構交流。
  3. 3. 本校重點國際合作伙伴學校: (1) 美國普渡大學 (2) 世界大學聯盟(Worldwide Universities Network, WUN)會員校。
三、申請方式:檢附研究計畫書、申請人CV以E-MAIL郵寄電子檔方式,向本處學術發展組提出申請。
四、補助對象:本計畫由本校專任教師及專任研究人員提出,出訪對象可以是教師本人或博士班學生,請於計畫書中敘明。
五、審查重點:
  1. 1. 執行計畫能力與國際合作經驗。
  2. 2. 申請人研究專長、能力及赴國外研習對其未來研究之助益。
  3. 3. 與國外研究團隊之合作未來發展性(含訪問機構或主持人邀請函或郵件)。
  4. 4. 研究內容與方法之可行性。
  5. 5. 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
  6. 6. 申請人研究表現。
六、補助金額:每案補助至多新台幣20萬元整,本處得視當年度預算經費,酌予補助額度。
七、經費使用規定:獲本補助者,應循本校相關經費使用與經費核銷之規定。本補助原則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相關補助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八、年度執行評估: 計畫執行期限至補助當年度底止,計畫主持人需於當年度11月底前繳交自評績效及預估成果,並(以下任一):
  1. 1. 於計畫結束次年提交申請國科會龍門計畫之證明。
  2. 2. 提交國際合著論文文稿(Manuscript),投稿Top 1%或10%期刊。
附件下載   計畫申請書
法規要點   國立成功大學小龍門計畫補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