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26日(三)中午12時前(校內截止日),將申請文件一式八份(含電子檔)送至研發處彙整,俾函送臺南政府文化局申請。 同一系(所)以申請1案為限。 本案如須配合款,請主持人自籌。 請參閱附件及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