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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14/8/4(一) 截止】114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計畫申請

  • 主旨

    【114/8/4(一) 截止】114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計畫公告
    【Due on August 4nd, 2025】2025 Taiwan Comprehensive University System Directions for Encouraging Doctoral Student Inter-University Research
  • 主辦學校聯絡人

    國立中興大學研發處 楊小姐 04-22840550(分機 303)
  • 本校聯絡人

  • 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114)年8月4日(星期一)止。(校內截止日)
  • 內容說明

    一、獎勵目的:
    1.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計畫獎勵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一)、本校博士班學生(且申請時仍是已註冊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
    2. (二)、申請人(博士班學生)之主要指導教授須為本校教師,且共同指導教授須為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任一校(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正大學)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
    三、獎勵條件如下:
    1. (一)、須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之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已發表(或接受發表)於 Scopus 或 Web of Science 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獎勵)。
    2. (二)、研究成果(學術期刊論文)之申請人(博士班學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審查程序:
    1. 審查程序:由本校完成書面初審後,提送推薦名單至國立中興大學彙辦,並送臺綜大系統研發工作圈複審及臺綜大執行委員會備查。
    五、獎勵機制與限制:
    1. (一)、每篇研究成果(學術期刊論文)獎勵金額度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金額,視本(114)年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 (二)、紙本送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光復校區雲平大樓西棟7樓)。
    3. (三)、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獲)二次獎勵金為限。
    4. (四)、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 申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