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國科會甄選類(缺額申請)共核定獎勵88名正取生,以國科會函發核定公文為準;核定公文自公告日起以掛號郵寄至受獎人通訊地址。核定名單詳如附件。 二、獎勵期間溯自113年9月1日起獎勵3年,於3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三、核定公文將於114年3月起國科會以掛號郵寄至受獎人通訊地址,由就讀學校彙整後統一向國科會請領獎學金,相關請領事宜後續會由本處進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