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2025年雙邊研究合作計畫,緣本中心原採用之公告招標方式受限於採購相關法規(註1),故本案改採公開徵選及評選後,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入選團隊進行簽約付款,相關執行辦法多維持原規劃,惟更正項目說明如下: (一) 執行對象: 徵案團隊須為台方大專院校與CTU教授之共同合作組成,雙邊共同執行同一計畫主題,並由台方計畫主持人為申請者,在期限內提交研究計畫申請書,以進行後續評選。 (二) 申請方式與時間: 請備齊雙邊共同以英文撰寫之研究計畫申請書(附件一)及相關補充資料,以三份紙本文件及電子檔案(光碟或隨身碟),於收件截止期限日(3月14日)前寄送至本中心,將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送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6號,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業務推廣組-詹捷婷小姐收。 計畫申請書於送件後即不得修改及增訂,評審完畢後亦不予退回。 註1:依據本院採購程序作業手冊肆二(二)10(1)規定:「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供應廠商繕寫或備具者。」,得依本手冊肆二(二)8(5)「不同投標供應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處理,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供應廠商。 請參閱附件
https://www.tsri.org.tw/tw/infoopen/infoOpenCommon_detail.jsp?newsId=2025021002&kindName=Activities&kindId=I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