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本校獲取博士學位未滿 12 年(含)之副教授以下之專任/專案人員(含專任/專案副教授、專任/專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 (註:未滿12年之時間起訖為102年5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備齊以下資料後(須核章),向本處提出申請: 1.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申請表。 2.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 3.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參賽約定書 (二) 經本處彙整後,將申請資料送至國立中興大學辦理審查。 (三) 申請資料紙本,請依申請書(須核章)、構想概要書、參賽約定書順序排列,提送至本校研究發展處(雲平大樓西側7樓),申請資料電子檔(WORD及PDF)請寄送至本信箱:z10610022@email.ncku.edu.tw(林明德先生)、kaipin@mail.ncku.edu.tw(廖凱蘋小姐),信件主旨「申請114年臺綜大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姓名)」。 四、參賽領域、評審標準、選拔方式及評審程序:請詳閱申請公告 五、獎勵標準與方式:就複審後評出優先順序分出傑出獎、優等獎及佳作獎三種各若干名,各獎項獎勵如下: (一) 專任/專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組 1. 傑出獎:獎勵金新台幣七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獎勵金新台幣四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獎勵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二) 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組 1. 傑出獎:獎勵金新台幣四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獎勵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獎勵金新台幣 二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三) 除獎金及獎牌(狀)外,得獎者將優先成為各校萌芽計畫之案源,並由各校萌芽功能中心專案優先輔導向國科會提出專案申請。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 為深化本計畫創新研究之精神,相同計畫以獎勵一次為限。 (二) 相關徵案作業,悉依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四校(本校、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正大學) 所屬規定及本(114)年度主辦學校(國立中興大學)規定辦理。
附件一、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公告(申請須知,請詳閱) 附件二、114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申請表(副教授、助理教授) 附件三、114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申請表(博士後研究員、博士級研究生) 附件四、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 附件五、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參賽約定書 附件六、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