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最新消息 【115/3/17(二)截止】115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永續發展跨校研究計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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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115/3/17(二)截止】轉知115年臺綜大系統「永續發展跨校研究計畫」徵案公告 -
聯絡人/分機
主辦學校:國立中興大學 張雅惠小姐 04-22840580,分機106
本校:研究發展處處本部 林明德先生(分機:50924) -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3月17日(二) -
申請說明
有關中興大學主辦115年臺綜大系統「永續發展跨校研究計畫」,目前正受理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一、依據臺灣綜合大學系統永續發展跨校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115年1月19日興研字第1150800353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為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或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三、計畫申請類別:
(一)、一年期個別育成研究計畫:由計畫主持人依研究專長並參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研提之計畫。
1.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包含申請機構內之不同學校。
2.計畫主旨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3.每案業務費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元整。
4.計畫核定後依核定期限執行,且須自核定當月起每隔二個月繳交進度報告表, 進度報告表核定後另行提供。
(二)、多年期整合研究計畫:包含總計畫及子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參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組成跨校研究群,研提跨領域整合計畫。
1.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須包含申請機構內之不同學校,並至少有三位學者參與研究,且總計畫主持人應主持一項子計畫。
2.計畫主旨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3.每案補助期限以二年為原則,每年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五十萬元整。
4.為培育一年期計畫延伸提出多年期計畫及鼓勵爭取外部計畫並發表論文,申請時訂定下列績效目標並檢附下列指標第一年研究成果,以利評分:
(1)各校主持人共同合著SCI、SSCI或A&HCI論文。
(2)獲各項競賽獎項(含技術、設計、建築及全國性文藝創作獎項等)。
(3)獲國科會或其他政府機關計畫。
(4)以產學合作加速技術開發和商品化具有實績。
(5)代表性研究成果之創見及對學術、實務或社會之重要貢獻。
(6)其他自訂績效目標。
四、 各申請案請於115年3月17日前備齊附件申請相關資料寄電子檔至本校研發處承辦人員林先生分機50924,E-mail:z10610022@email.ncku.edu.tw,俾彙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