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者,請於111年12月14日(三)下午5時前,逕寄或親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本案政府補助款以不超過計畫經費50 %為限,單一計畫補助款申請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本案需編列自籌款50%以上,請主持人自籌;每校限制申請2件,如申請件數超過,屆時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 請參閱附件及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