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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12/4/21(五)17:00止】112年度國立成功大學補助辦理國際研討會

Subject
 主旨
 112年度國立成功大學補助辦理國際研討會
Contact Person
 聯絡人/分機
 學術發展組黃筱甄小姐,分機50908
Application Deadline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五) 下午5時止
Overview
 內容

一、說明:
為鼓勵本校各單位辦理國際研討會,增進本校與國際交流,增加國際競爭力及曝光度。
二、申請資格:
本校各院、系、所、處、館、中心、試驗所等教學及研究單位皆可提出申請補助。
三、補助項目:
(一) 第一類: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聯合舉辦之國際大型學術會議;應附國際學術組織正式授權同意書或邀請主辦信函。
(二) 第二類: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應附國際學術組織認可之信函或文件。
(三) 第三類: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應附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書或邀請主辦信函。
學會辦理之年會應合併國際學術研討會,始可申請補助,未合併國際學術研討會者,不予補助。
四、補助原則:
(一) 國際研討會係指依教育部「補助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規定,其參與國家應有三國以上(包含地主國,不包含大陸、港、澳等地區),且與會外籍講員應占會議所邀請所有講員人數四分之一以上。
(二) 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三) 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四) 以主辦單位自籌經費為原則,如經費不足,得依本辦法向校方提出申請,依審查結果每案至多補助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
(五) 各單位於同一會計年度內,舉辦同一性質之研討會,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五、 申請程序:
(一) 於期限內至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PHk1tfpYBQChSfBKA)填報及上傳相關檔案
(二) 將申請文件核章後,會簽相關單位後提送研發處學術組審查。
(三) 受理申請日期: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一日。
六、國際研討會辦理時間應為本(11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七、審查原則:
(一) 依據研討會類別、對國內相關學術研究水準提升、科研發展、國際交流之助益及計畫書內容是否周詳完善等要項評審,決定補助與否及補助額度。
八、補助期限以年度計,經費之報銷,按學校之會計程序及「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當年度「高教深耕辦公室公告之經費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
九、獲經費補助單位須於活動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二)至研發處備查。
十、應檢附文件:
(一)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
(二) 國際/國內學術組織之授權書/認可函/邀請主辦信函。
(三) 研討會計畫書(含議程及經費預算明細)。
(四) 前三屆會議主辦資訊。
(五)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Attachments
附件下載
 徵案公告.pdf 
 申請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