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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快訊
2023.04.10
一、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特推動「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獎助專案」,鼓勵具研究潛力之優秀學者跨校際、跨領域之研究整合研究能量,進行人文社會議題之研究或發展研究新領域,可根據教育、文學、心理學、社會科學及其他人文社會領域範疇,自行規劃研究主題,未來期能培植傑出學者與研究團隊,厚實學術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 二、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主治醫師、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上教研人員。 三、申請程序: (一) 符合前述資格之教研人員共同提案申請,且團隊成員須至少橫跨2校。 (二) 計畫主題需符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範疇,預期達成之績效指標(KPI)如:跨校合作論文發表、專書出版或辦理工作坊、研討會等學術研究活動。 (三)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 1.電子檔寄至 z11103020@ncku.edu.tw (黃小姐) 2.並將申請文件核章及會簽相關單位後,紙本正本提送研發處學術組。 (四) 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五月十五日(一) 下午5時止。 四、審查及核定程序: (一) 臺綜大系統內各校應自訂審查程序並依審查標準辦理審查,並將審查紀錄及推薦資料彙整函送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聯絡窗口。 (二) 審查標準 1. 研究議題之重要性、原創性及影響力。 2. 相關研究文獻之掌握及評述。 3. 研究方法與執行步驟之可行性及創新性。 4. 計畫主持人之學術成就。 5. 共同主持人之合宜性及適任度。 (三) 獲補助名單由臺綜大系統執行委員會核定,以書面審查為主;必要時,得請計畫主持人及團隊成員出席簡報。 五、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一) 每件計畫至多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整,以補助研究所需相關業務費為原則。 (二) 補助經費以研究所需相關業務費為原則。獲補助者須檢附憑證及相關資料送所屬學校辦理經費核銷,並依各校主計規定辦理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 六、成果考核 應於合作研究後二個月內提出共同研究成果報告繳交予所屬學校窗口彙整,送至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窗口,經審議後提交予臺綜大執行委員會評審備查。 七、如有學術發表,需於投稿致謝辭處列明「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如將研究成果投稿至外文期刊者,則於acknowledgement中註明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Taiwan Comprehensive University System (TCUS).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 計畫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一件本補助計畫為限。如已獲本系統補助執行其他計畫,仍得申請本項補助,惟計畫名稱不得重複。 (二) 獲補助之計畫,臺綜大系統得視需要進行考評或舉辦成果發表會,計畫主持人應依相關管考需要填具資料,或提供、發表及展示相關研究成果。 (三) 補助期限以年度計,惟有特殊情形,得申請延長之,且以延長三個月為限,經研發工作圈會議決議、送交執行委員會核定同意。但以一次為限,且延長期間不予新增補助費用。 (四) 本補助相關作業,依臺灣綜合大學系統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跨校合作計畫補助要點及四校所屬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