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者,請於112年11月9日(四)中午12時前(校內截止日)將計畫書1式8份送至研發處,俾函送衛生福利部申請。另請傳計畫書之電子檔至研發處,將提供文書組發函留存用。 管理費之計算,以扣除研究計畫主持人費及國外旅費後之人事費及業務費總額乘以百分比再加上設備費之管理費,經費之編列以百分之十為限。 請參閱附件及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