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以下簡稱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依專書計畫作業要點,計畫主持人已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或未經審查而逕行出版者,不得提出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 三、本專書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3年8月1日開始。 四、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過去曾申請專書計畫及其出版狀況,並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五、專書計畫申請表格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計畫類別請選擇「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並於學門代碼勾選所屬學門。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本會網站─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六、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