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及收件認定方式,變更如下: 1.申請期間: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2月5日止。 2.收件截止日認定採「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請參閱附件及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 本案如須配合款,請主持人自籌。 填寫應備文件如有疑問,請洽海委會承辦人。 請參閱附件及網址。
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_海洋委員會函 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_教育部函 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_教育部函_附件 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_教育部函_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