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辦理。 二、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如下: (一)產學合作成果特優獎 1、名額: 2名,一次核予三年。 2、獎勵方式: (1)第一次獲獎者,每人每月核予獎勵金新臺幣壹萬元。 (2)第二次獲獎者,每人每月核予獎勵金新臺幣貳萬元。 (3)第三次獲獎者,每人每月核予獎勵金新臺幣參萬元。 3、獲選教師得推薦為特聘教授候選人,惟依本事由獲選特聘教授者,僅具榮銜,不得支領特聘教授獎助金,不計入特聘教授點數,亦不計入本校特聘教授設置要點規範之特聘教授任期數,另獲選時已具特聘教授、講座教授資格者不再推薦。 (二)產學合作成果優良獎 1、名額: 15名。 2、獎勵方式:每人頒予獎勵金新臺幣伍萬元。 三、另依本校教研人員彈性薪資暨研究獎勵實施要點第3條規定,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自彈性薪資支給。 四、為配合無紙化會議之環保政策,自本(113)年度起一律以電子化方式徵件遴選,請申請之教研人員將申請文件掃描成檔後,於本(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寄送至本處計畫管考組承辦人信箱:z10412026@ncku.edu.tw。 五、相關文件及遴選資訊請至本處網頁檢視或下載(路徑:研發處首頁→補助獎項→校內補助獎項→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