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開始。 三、計畫主持人(特約研究人員),除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須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四、本特約研究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五、本計畫於執行期間核給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四萬元。(已支領本計畫研究主持費者,不得同時領取國科會其他研究計畫研究主持費) 六、本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七、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問,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2。 (三)本校窗口:研發處計畫管考組高小姐,校內分機50945,E-mail:10802067@gs.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