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會與德國DFG所簽雙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德方(DFG)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獲選計畫將以雙邊協議專案型計畫補助,執行期程預訂自2026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計畫徵件申請須知及英文申請表各一份,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