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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111/10/21(五)17:00止】更新111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第二次徵件公告

主旨 111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第二次徵件公告
聯絡人/分機 黃筱甄 06-2757575 分機 50908
內容

一、徵件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計畫獎勵申請。

二、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與共同指導教授。

*獎勵區間:須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

三、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四、申請方式

  1. 本獎勵項目為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發表)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
  2. 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3. 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4. 申請人應於臺綜大研發工作圈公告截止日前,備齊申請表格(如附件)與相關資料,將電子檔寄至 z11103020@ncku.edu.tw ,以及紙本送至研發處學術組(雲平大樓西棟7樓)。

五、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1. 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 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 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 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六、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附件下載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申請表

法規要點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