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111/10/12(三)17:00截止】 111年度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 (111/09/06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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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分機 | 張詩偉 06-2757575 分機50946 |
辦理時間 | 即日起至111年10月12日(三)17:00截止 |
內容說明 | [重要] 本(111)年度產學特優教師遴選開始申請,請欲申請之教師及研究人員備妥下列資料,並於10月12日(三)下班前以電子檔方式送抵研發處計畫管考組承辦人。 (110年新增)為落實無紙化會議,自今年起僅受理電子檔文件,如有紙本資料且研究室未設有掃描裝置者,可送一份紙本資料(請勿封裝)至本處協助掃描建檔。 1. 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申請表(點選下載)。 2. 近年重要研究成就(以申請111年度為例,請填寫108、109、110年度之資料,A4規格,至多5頁):請敘述應用研究成果或產業技術應用之重大貢獻。 3. 國內外重要獎項:曾獲國內外發明獎或其他獎項之名稱及日期。 4. 曾被國際研討會邀請演講(Plenary lecture or Invited lecture)之會議名稱及日期。 5. 108學年度至110學年度之教學意見調查表。 6. 其他資料:如擔任國際重要學會理監事、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評審委員或重要民間企業公司擔任諮詢顧問等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備齊後,請於10月12日(三)下午17:00前,寄送email至承辦人信箱 (z10412026@email.ncku.edu.tw)。 申請期限:至111年10月12日(三)下午17:00前截止。 承辦人: 研發處 計畫管考組 張詩偉先生 校內分機:#50946 Email:z10412026@email.ncku.edu.tw 若寄送Email者,可來電確認是否收件成功,以免影響老師之權益 ----------------------------------------------------------------------- 相關法規: 國立成功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 ----------------------------------------------------------------------- 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如下: (一) 產學合作成果特優獎 1. 名額:兩名,一次核予三年。 2. 獎勵方式:第一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壹萬元 第二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貳萬元 第三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參萬元。 獲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得推薦為特聘教授候選人,但獲獎時已具特聘教授、講座教授資格者,不再推薦。 依前項獲聘為特聘教授,僅具特聘教授榮銜,不得領特聘教授獎助金,不計入本校延攬、留住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支給原則有關特聘教授點數,亦不計入本校特聘教授設置要點規範之特聘教授任期數。 (二) 產學合作成果優良獎 1. 名額:十五名。 2. 獎勵方式:每人頒予獎勵金新臺幣伍萬元。 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遴選說明: 1. 開放受理申請期間,欲申請之教師可提供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給聯絡人。 2. 資料期間以申請年度前三年(如111年度,則請提供108-110年) 3. 提供資料內容不拘,遴選審查時主要著重於各類產學合作計畫金額收入、管理費收入、實收技轉金、研究成果等,但如有其他有利於遴選之對研究、學術、社會有貢獻或榮譽事項之相關資料皆可附上供委員參考。 |
SOP流程 | 1. 約於每年8月發函各一二級教、研單位,通知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遴選開始受理申請。 2. 收件期間至10月中旬(依當年公告日期為準) 3. 遴選結果約於隔年1月中旬公告於網站並寄送email通知給獲獎教師。 4. 於4月召開之校務會議進行頒獎。 |
附件下載 | 申請表 |
法規要點 | 國立成功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