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每校限申請1件,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經常門),須自籌配合款5%。 欲申請者,請於114年8月25日(一)下午17時前,先通知研發處,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11日(四)中午12時前,將經費需求表及相關文件送至研發處辦理。 本計畫所須配合款,請主持人自籌。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