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中心依照「國立成功大學圖書儀器費運用要點」及「國立成功大學核心設施中心儀器設備購置原則」辦理全校性之貴重儀器建置。 二、使用本中心儀器設備進行教學研究之單位或個人,若對本中心儀器設備建置有意提案與建議者,請填寫附件一「國立成功大學核心設施中心儀器設備購置提案書」,提案儀器之單價以新台幣500萬元以上為原則,本中心將彙整所有提案,經審議之後選擇符合本校需求及發展方向之儀器設備,進行採購與建置,該儀器設備將建置於本中心之場域,由本中心負責管理與公開營運。 三、建議提案之單位或個人若有配合款合作購置儀器設備,請留意該儀器設備須加入本中心系統(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儀或微奈米科技組之服務平台)中開放服務,提供配合款者,其營運與使用之權利義務另行協議之。 四、提案將由學校指派校級審議委員,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作業,必要時將邀請提案者與會,進行簡報說明提案內容。審查重點以各申請儀器之卓越性、共用性、需求性、配套措施之完整性(如配合款或技術支援等)等為考量。若獲通過,本中心將另行通知提案者協助進行後續的採購與建置。 五、提案書請寄至em31380@ncku.edu.tw,信件主旨請寫「核設中心113年貴重儀器設備購置提案-所屬單位/提案人姓名」。 六、承辦人員:核心設施中心 魏雅嬬小姐,分機31380轉304。
國立成功大學圖書儀器設備費運用要點(110.09.29修正通過) 國立成功大學核心設施中心儀器設備購置原則(111.11.09幹部會議修訂通過) 附件一-國立成功大學核心設施中心儀器設備購置提案書(單位+提案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