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者。 2.熟悉公文書寫、電腦文書處理軟體,例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有活動企劃及辦理經驗尤佳。
1.辦理大學部研究方案: (1)辦理UR大學部研究實體/線上相關活動及成果推動。 (例:UR大學部研究網站、新生實驗室參訪活動)。 (2)辦理研究成果競賽及表揚活動、學習成效追蹤。 2.國科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相關業務。 3.相關跨域計畫執行與管考。 4.辦理研究經驗分享會、計畫說明會等。 5.盤點教師非國科會重點獎項名單。 6.臨時交辦事宜。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 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 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 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 業人員,於 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 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 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