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進行學術研究,提升本校研究能量,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學術研究鼓勵補助」。 一、申請資格: (一)具有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計畫申請資格者。 (二)於上一學年度向國科會、其他機關或法人提出非勞務性研究計畫申請案,未獲補助者。 (三)須於當學年度向國科會、其他機關或法人提出非勞務性研究計畫申請案。 二、申請方式: (一)由本校行政e化系統登錄,路徑:行政e化系統→校內研究計畫補助(研究計畫類)→登入申請:18. 學術研究鼓勵補助徵案申請。 (二)檢附文件: 上一學年度未獲國科會補助計畫書電子檔及審查意見表、對審查意見之具體改進措施、 國科會近五年自評成果表及國科會或其他機構研究計畫申請書等。 三、申請時間:於114年1月20日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四、補助經費原則: (一)經審查通過者,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三十萬元為原則。若院、系、中心提供配合款者,優先補助。 (二)本處得視計畫實際需要及年度預算核定補助金額內酌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