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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一)國科會網站線上作業申請流程:

1.受延攬之客座科技人員應先上國科會網站申請個人帳號及密碼,並於線上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掃描學經歷證件及著作影本(如延攬外國人可由計畫主持人代為申請帳號密碼,並填寫計畫主持人之E-MAIL帳號)。

2.計畫主持人由國科會網站,輸入帳號及密碼進入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網站,執行線上新進人才申請,並完成上傳。

3.各單位於申請時應依規定完成上項流程後,由研發處計畫管考組執行線上確認送出申請。

※申請「講座人員」及「客座人員」參與研究計畫時,應先經系級教評會討論通過;如有參與教學者,附校內簽辦表(表單下載),需經三級三審教評會討論通過。並將相關會議紀錄並同申請案上傳國科會提出。

※國立成功大學博士後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支給原則及支給標準表
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國科會補助博士級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建議金額申請表.odt
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國科會補助博士級研究人員教學研究費建議金額申請表.pdf

(二)國科會核定後作業流程:

1.同意補助→ 通知計畫主持人確定該博士後研究是否到職。

   (1)到職:核定函及到職表單辦理報到手續(辦理識別證及加保勞健保等)→每月按時製作薪資印領清冊

   (2)不到職:計畫主持人請至國科會線上申請註銷。

2.不同意補助→ 國科會函影本通知計畫主持人。


報到流程

1.計畫管考組收到國科會核定函後,通知主計室及計畫主持人並附上到職請辦事項程序單、加保申請表 、識別證申請表、參加勞工退休金申請表等轉交應聘人員。

2.聘期開始日向申請單位報到,並由申請單位協助填寫各項表單及應附之資料後,至人事室及計畫管考組辦理到職手續。

※外籍人士持居留證,或大陸人士居住連續滿六個月以上方可辦理健保;大陸人士前四個月及外籍人士居留不滿六個月無外僑居留證者僅辦理國際技術合作人員綜合保險即可。


離職流程

(一)聘期屆滿離職:

1.請至表單下載/國科會延攬人才離職請辦事項程序單→會簽各相關單位後交計畫管考組→製發服務證明書→工作報告上傳 (離職後2個月內逕由國科會網站線上上傳)。

(二)聘期未滿提前離職:於離職前 1 個月通知計畫管考組

1.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線上延攬科技人才辦理聘期變更,由計畫管考組執行線上確認送出申請。

2.請確實依照規定於離職日 1 個月前通知計畫管考組,並通知人事室專案人力組辦理勞、健保停保手續。

3.請至表單下載/國科會延攬人才離職請辦事項程序單→會簽各相關單位後交計畫管考組→製發服務證明書→工作報告上傳 (離職後2個月內逕由國科會網站線上上傳)。

4.外國籍博士後研究提前離職,請一併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解聘申請。

※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離職前1個月請填送請領離職儲金申請表(並附上郵局存褶封面影本乙份)。

※延攬人才如為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請延聘單位於三日內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並副知內政部移民署撤銷其外僑居留證及台灣地區旅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