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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最新消息 【115/12/31(四)中午12:00止】116年度國立成功大學補助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

 主旨  116年度國立成功大學補助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
 聯絡人  學術發展組黃小姐,分機50908
 z11103020@ncku.edu.tw
申請期限  115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四) 中午12時止
附件下載 本案公告
附件一、申請表
附件二、計畫書
附件三、成果報告格式
 內容

一、說明:
為鼓勵本校教研人員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增進本校與國際交流,增加國際競爭力及曝光度。

二、申請資格:須為以下其一:
(一) 本校編制內助理教授級或助理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上教研人員。
(二) 在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任職,並經本校正式聘任程序聘認為臨床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三) 本校延攬之非編制內國際學者,如短期交流玉山學者或其他具相當資格之傑出國際學者。該學者於當年度,應在本校任職至少3個月。

三、研討會類型:
(一) 第一類:國際性學術組織授權或認可之國際學術會議 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授權主辦、正式認可或聯合舉辦在我國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應檢附該國際學術組織之正式授權同意書、邀請主辦信函、認可信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 第二類: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應附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書或邀請主辦信函。
(三) 第三類:自行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
(四) 學會辦理之年會應合併國際學術研討會,始可申請補助,未合併國際學術研討會者,不予補助。
(五) 屬成果發表、講習、藝文、音樂展演、參加國際節日及國際技藝能比賽等活動者,不予補助。

四、補助原則:
(一) 申請人應實際參與會議之規劃及籌辦,擔任主要籌辦職務。
(二) 國立成功大學應列為該會議之主辦或共同主辦單位,並於研討會官方網站、議程、手冊、海報等公開文宣中明確揭示,且應置入本校標誌;所使用之標誌限採「成大識別系統」或「成大國際識別形象系統」所提供之版本。
(三) 須對外公開徵求論文,且有審稿制度。
(四) 會議發表者至少有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含臺灣地區)人員參與,即可認定為國際學術研討會。若參與者包括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僅能算1國家(地區)數;若參與之外籍人士為舉辦學校校內外籍教師或學生者,不可列入前揭國別(地區)數之計算。
(五) 與會講員中應至少有一位外籍講員(本公告所稱講員,係指 Plenary/Keynote Speaker 大會主要議題之演講者,以及 Invited Speaker/Guest Speaker 大會邀請之演講貴賓)。
(六) 本案所補助之國際學術研討會,原則上應於臺灣境內辦理。
(七) 各單位於同一會計年度內,舉辦同一性質之研討會,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五、依審查結果每案至多補助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

六、獲補助案件之變更程序及項目:
(一) 獲補助案件非報經本校研究發展處核准,不得任意變更。
(二) 會議主辦人應繳交變更表,經本校研究發展處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


七、經費原則:
(一) 本補助款屬專款專用,限用於本案申請並經核定之會議,不得挪作其他會議或非核定用途。
(二) 本補助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計畫項下支應,並得視當年度經費收支情形,決定全部或部分暫停適用。
(三) 補助期限以年度計,經費之報銷,按本校主計相關規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及當年度「高教深耕辦公室公告之經費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
(四) 研討會實際辦理後,經查與本公告所定補助原則或原申請書核定內容不符者,本校得撤銷全部或部分補助,並追繳已撥付款項。
(五) 為提升效益並避免資源重複挹注,經本案審查會議核定補助之研討會,不得再認列為本校「國際躍升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若經查核發現有重複認列情形,將撤銷本案補助。

八、獲經費補助者須於活動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附件三)至研發處備查。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 國際會議提及我國名稱時,應依教育部、國科會或政府機關規定辦理。
(二) 本公告未盡事宜,將視實際需要調整及補充規定,另行通知辦理,公告內容以本處網站刊載為準。

申請程序及文件 (一) 受理補助研討會辦理之期間:116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間。
(二) 收件時間:自115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四)中午12時前。
(三) 於期限內至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LfDeUQdosf7E427a7)填報及上傳相關檔案。
(四) 應檢附文件: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研討會計畫書,大綱如附件二。
  3. 國際/國內學術組織之授權書/認可函/邀請主辦信函。
  4. 研討會海報/文宣。
備註:請依規定格式填寫申請資料。使用蘋果電腦(Mac)編輯者,請於上傳前確認文件格式及版面配置正確無誤,避免發生格式跑版情形。如有格式錯誤、版面跑版或未依規定格式填寫者,將予以退件。
其他參考資料 1.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2.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推動辦公室- 綜合性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