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計畫主持人應於每年8月底前提出「經典譯注計畫構想表」,填具經典之書名、著作人、版本等相關資料,並檢附計畫主持人洽詢其中文正(繁)體字著作權授權狀況之函件影本,以電子郵件(主旨為:○○○教授經典譯注計畫構想表)逕寄人文處承辦人(不需申請機構備函)。 二、本計畫構想經審查通過後,即通知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並依本會公告申請期限及方式提出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之申請;構想表未通過者,恕不接受申覆。 三、檢附計畫作業要點及構想表各1份, 並公布於網站(https://www.nstc.gov.tw);如有疑問,請洽人文處藍文君小姐, 電話: 02-2737-7460 ,email:wclan@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