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2019年簽署之合作瞭解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詳如附件申請須知)。 二、本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合作研議計畫內容後,分別向國科會及法國CNRS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始得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主持人需為CNRS下所屬實驗室內研究人員。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