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學院、文學院 高婉慈 06-2757575 轉 50945 電資、理學院、生科、社科學院、其他單位 許育菁 06-2757575 轉 50940 醫學院含附設醫院、規劃、管理學院 曾綉惠 06-2757575 轉 50947
一、補助對象: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約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 二、補助方式: (一)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8月1日(含)以後之計畫,已依申請書審查結果於經費核定清單內主動增核博士生兼任人員費用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並停止受理後續相關增核申請案: 1.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傭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學生兼任人員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台幣6,000元;領有本增核措施費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每月支領總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6,000元。 2.增核經費專款專用,僅得由博士生兼任人員支領且不得流用為其他用途,如有餘款應全數繳回。 (二)國科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7月31日(含)以前之計畫,仍得續依本會112年9月18日科會綜字第1120061449號函,自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變更項目下「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追加經費,惟增核月份不再追溯,以申請當月起計。 三、計畫執行過程仍得視實際需求,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七點第二款規定敘明理由及檢具相關資料,向本會提出經費追加,經審查後核給費用。 四、嗣後新提計畫申請案,請於申請書填寫所需之各類(級)別研究人力,並敘明於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五、申請方式:(如有問題請洽研發處承辦人) (一)應檢附文件: 1、國立成功大學兼任助理人員聘案申請表(範例)(聘案申請表下載請洽本校人事室專案人力組)。聘案申請表下載自兼任人員聘案申請系統(https://ap.pers.ncku.edu.tw/ept/index.php?c=home) 請以博士生本人學號登入後,下載路徑:聘案管理\聘案查詢/異動作業,下載「已結案」聘案申請表。 2、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基本資料表(範例)(基本資料表下載請洽國科會資訊處:02-2737-7592) ※執行機構約用期間必須與聘期一致(參考範例-基本資料表與聘案表填寫注意事項) ※博士生增額費用申請經核定後報支方式: 於經費管理系統(https://expsys.ncku.edu.tw/index.php?auth)-人事經費項下其他酬勞第〔11->35(兼職酬勞補發)〕項內,按月登打提出申請。 用途說明:博士生費用增核 ,請「務必」檢附「核定更新後」國科會核定清單一併送出。若是學習型兼任助理,稅率要選0,備註需填寫: 學習型兼任助理。人事聘案或核銷報支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專案人力組或主計室第四組。 (二)申請途徑: 1、博士生兼任人員須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登錄個人資料表。 2、計畫主持人續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變更項目下「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追加經費。 六、補助對象資格事實消滅者,相關餘款應全數繳回;如有不實,將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3點規定,向申請機構追繳本措施之款項。 七、相關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ced2afbb-f4d4-48b3-909f-247d5fbbe2f5?l=ch 八、本措施後續採逐年滾動檢討方式,配合政策需求適時調整內容,以充分發揮預期效益。 九、本案聯絡人: (一) 文學院、工學院:高小姐 分機50945 E-mail:10802067@gs.ncku.edu.tw 電資學院、理學院、生科學院、社科學院、其他單位:許小姐 分機50940 E-mail:z9407021@email.ncku.edu.tw 醫學院(含附設醫院)、規劃學院、管理學院:曾小姐 分機50947 E-mail:z8010001@email.ncku.edu.tw (二)國科會系統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